四年制
實務課程異動公告:
1.108學年度,企管系大學部四年制入學新生刪除專業必修「企管校外實習」2學分,105至107級之在校生適用。
2.實務課程二選一異動為「實務專題(上)2學分+實務專題(下)2學分」,或「企管校外實習(限一般簽約實習)4學分」。
*企管系四年制大學部修業規定(112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)
*111學年度修業規定
*110學年度修業規定
*109學年度修業規定
*108學年度修業規定
*107學年度修業規定
*在校生適用說明
*106學年度修業規定
*105學年度修業規定
*104學年度修業規定
二年制
*111學年度修業規定 (odt)
*110學年度修業規定 (odt)
*109學年度修業規定 (odt)
*108學年度修業規定
*107學年度入學規定
*在校生適用說明
*106學年度入學規定
*105學年度入學規定
企管系證券投資學分學程
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證券投資學分學程(大學部)修讀辦法
106年4月20日系務會議通過
106年6月22日第188次教務會議通過
一 、學程目標:本學程主要目標是整合本校證券投資與管理相關領域的師資,以提供本校大學部學生進修證券投資知識之管道,藉以培育企業所需之證券投資相關人員,並提升大學部學生之競爭力。
二 、修讀資格:凡本校三年級以上大學部學生皆可修讀本學程所開之課程。
三 、招生名額:不限制(但仍受課程之選修人數限制)。
四 、申請方式: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期間提出申請。
五 、最低修習學分總數:最低修習總學分至少18學分。 、
類別 | 學程課程名稱 | 學分數 | 備註 |
基礎必修課程 | 經濟學 | 3 | 經濟學分二學期修習,學年合計學分數大於3學分者,亦可列入。 |
統計學 | 3 | 統計學分二學期修習,學年合計學分數大於3學分者,亦可列入。 | |
會計學/初級會計學 | 3 | 二擇一 | |
進階選修課程 | 財務管理 | 3 | |
投資學/投資管理 | 3 | 二擇一 | |
證券管理 | 3 | ||
學分學程修業科目應修學分總數 | 至少18學分 | ||
備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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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、學生修習本學程課程,應於每學期加退選期間內辦理之。
七 、學生修習本學程之學分併入各系規定之畢業最低總學分數內,並併入每學期修習之學分上限內。
八 、本校學生修畢本學程應修課程且成績及格者,經證券投資學分學程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,由企業管理系發給學分學程修業證明。
九 、有關外校學生申請修讀相關事宜,悉依本校公告資訊辦理。
十 、本辦法如未規定事宜,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。
十一 、本辦法經本校教務會議通過後報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